深圳等大湾区五城官宣认房不认贷,无房有贷可首付3成
刚刚,东莞和惠州也官宣首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这是继广州、深圳及中山官宣后,广东省第四和第五个城市跟进此政策。这意味着,只要在这几个城市无房,无论你在外地有几套房和几次贷款,首套都能3成首付。
8月30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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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广州率先执行“认房不认贷”!成为一线城市中首个响应城市
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表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据CRIC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今,全国至少有65城优化了认房认贷政策,但北上广深等14个核心城市仍在执行较为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此次,广州率先松绑,执行“认房不认贷”,是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响应城市。
3部门发文,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什么是认房不认贷?
“认房不认贷”是指,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比例时,只按照家庭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不管购房家庭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部分重点城市实行“认房又认贷”,即“卖一买一”情况下只要全国内范围内有过的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购买住宅都被认定为二套。“认房不认贷”可以让这部分购房群体按照首套房标准贷款。
比如在深圳,如果1个家庭买过一次房,贷过一次款,现在想换房。如果卖掉这套房子,再买房的时候,首付比例就高达50%或者60%,而不能享受30%的首付。
执行认房不认贷后,只要有过贷款或外地有房,在深圳无房均可以3成首付。
认房不认贷对楼市有什么样的影响?
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出台,将对楼市有重要影响。
对于贷过款的购房者来说可以降低购房成本(首付比例降低),提高购房需求,特别是在核心城市,购房者无需详细说明贷款用途,简化了贷款审批流程,提高了购房的便利性和效率。
认房不认贷政策有助于促进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释放,推动市场形成新的购房需求。购房者无需受限于房屋用途的限制,更能满足个人的实际需求,从而激发更多的购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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