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精选!恒大、融创将在11月应诉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聆讯

两家大型房企将在本月应诉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聆讯。


(资料图)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整理资料发现,中国恒大(03333.HK)和融创中国(01918.HK)此前被债权人提出的清盘呈请,将在11月份聆讯。

9月8日,澎湃新闻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网站看到,一项针对融创中国的清盘呈请被提交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发起人为自然人“Chen Huaijun”(陈淮军),该案件聆讯时间拟定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向融创中国提出清盘呈请的陈淮军为安徽金大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此,融创中国方面当时回应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清盘呈请。”融创方面表示,本次清盘行为是单个债权人的激进行为,该债权人持有金额占比极小。针对其未通过信托行而直接发起清盘呈请的法律有效性也有待论证和法院聆讯,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抗辩。此清盘呈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目前,融创中国还未有公告称此次聆讯会延期。

中国恒大(03333.HK)在9月5日曾公告,就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佳盛环球)在2022年6月27日向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公告,涉及公司的财务义务金额为8.625亿港元。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在2022年9月5日批准公司延期申请,该呈请的聆讯将延至2022年11月7日。

此后,中国恒大宣布,根据香港特区高等法院通知,其清盘呈请时间将押后至2022年11月28日。

所谓“清盘”,是指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或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一般来说,在发生债券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利益,有权向法院呈请清盘。根据香港特区相关法律,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以呈请清盘。这种情况下,一般公司会做一些抵抗,比如提出异议,不同意清盘等等。法院必须要给予被呈请清盘方答辩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排除双方可能会达成某些协议。如果清盘申请通过,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变卖资产以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事实上,目前已有境内房企被清盘的例子。

今年10月份,A股上市公司阳光城(000671.SZ)旗下境外主体阳光城嘉世国际已被香港特区法院颁布清盘令,这也是近年来首个内地房企在香港被清盘的案例。

7月26日,阳光城公告称,嘉世国际接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通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控”)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嘉世国际极力反对清盘呈请,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应对。但此后,东方金控并未同意阳光城计划的将嘉世国际所发行部分境外债券发起要约交换及同意征求。阳光城当时称,清盘呈请事项预计对公司总体经营的影响有限,并表示,若被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发出清盘指令,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嘉世国际,嘉世国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香港特区破产管理署条例,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的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把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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