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26万平土地拟被政府征收 涉资8.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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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拟被政府征收,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0万平方米,涉资8.94亿元。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升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拟决定由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旗滨集团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有关资产实施收购,具体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保障。
鉴于绍兴基地生产线的实际运营现状,考虑到后续生产线提质升级、产能转移保障、优化产业布局需求等因素后,旗滨集团同意本次资产交易事项。三方分别签署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
资料显示,本次交易的资产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和浙江节能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90万平方米,不动产房屋建筑物面积16.92万平方米。
根据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房地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山村房地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该公司本次资产交易涉及账面资产原值7.49亿元、资产净值4.08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7%、3.06%。
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4亿元。其中:绍兴旗滨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7.48亿元,浙江节能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1.46亿元。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7%、6.69%。
该公司表示,本次资产出售不影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当前的正常经营。出售资金的到位,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处置收益对公司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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