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中协明确:七项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将被举报


(资料图)

财经网讯 5月1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举报我市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的通知》,明确七种举报事项。

消息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委员会”,对在我市通过互联网(含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与视频号等手段)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的主体(含相关平台、机构及个人)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并向社会发布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公约》,现号召社会公众以及全行业,对以下事项进行举报。

其中包括,(一)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平台、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二)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进行房地产营销宣传、推广用语或为违法违规主体及相关项目提供便利。(三)发布虚假、不实、可能误导公众的信息;(四)发布、炒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信息;(五)诱导、协助购房人/消费者违规使用“经营贷”“首付贷”等借贷资金用于购房;(六)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七)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出的不得参与的其他行为。

关键词: